2011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3月22日(星期四)上午9:3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。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黄自伟先生主持,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、律师、中国证券报、证券日报等相关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。
会议通过了《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》、《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》、《<2011年度报告>及其摘要》、《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》、《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》、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》、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》、《董事会议事规则》、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》、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》、《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》、《选举王晶华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》。
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宫香基、陈晓鹏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:认为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、召开、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、会议审议事项、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及形成的决议符合法律、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本次股东大会真实、合法、有效。